澳門科技大學專注為學生提供優質教學體驗及完善學習環境。據此,大學設立相關的渠道、機制和指引等,旨在加強與學生的溝通,收集其意見和處理投訴或申訴等。學生日常可與所屬的班導師或學業導師交流課業內外事情或討論相關課題,學生團體代表定期參加校級和院級會議。大學為學生提供生活輔導和心理諮詢,各院所和部門恆常為學生舉辦不同主題的講座和工作坊,促進師生聯絡溝通。

大學亦會利用WeMust,師生咨詢會議,班導師制等,適時收集學生對教學,科研,校園設施服務和管理等的意見和建議,整合分析和研究,以提升大學整體教學和學生服務的水平。

為了保障學生的權利,學生可就相關問題作出查詢、申訴或投訴。學生在提出投訴時,應先了解大學的投訴機制與流程。另外,學生亦應以誠實態度實名作出投訴,並提供相應佐證資料。未具名之投訴或查詢,將不獲處理及回覆。如學生以虛假資料作出投訴,將被視為無效及會被駁回。大學保留權利就學生不當行為引用學生紀律程序。

投訴事宜可分為兩個範疇︰

  • 學習成績覆核申訴︰如學生認為最終成績不合理,可提出成績覆核申請。

  • 其他投訴︰學生可就學院/通識教育部事宜、行政事務,學術支援、學生社團、學術誠信及學生紀律問題提出投訴。



1.       學習成績覆核申訴︰

  • 如果學生需要對學習成績作出申訴並要求覆核成績,可在成績公佈後的十個工作天內,到所屬學院/通識教育部遞交填妥的「成績覆核申請表」並繳交手續費,逾期不予受理。特殊情況以大學最新公佈為準。覆核時間由遞交申請表及繳妥手續費起計,一般需時約二十個工作天,具體所需時間將視乎申請覆核成績科目的實際情況而定,詳情請在提交覆核申請時向所屬學院/通識教育部查詢。

  • 經覆核後,如學習成績等級有所更改,該科目之覆核手續費將獲退回。

2.       其他投訴︰

  • 學院/通識教育部事宜 – 有關院(部)層面的行政、支援、教學安排等事宜,由所屬院(部)根據內部指引處理。學生可向所屬院(部)提交投訴。

  • 行政事務/學術支援 – 可向相關行政或學術支援單位作出投訴並磋商解決問題。

  • 學生社團 – 可向專責監管學生社團的學術支援單位(學生事務處)提出投訴。

  • 學術誠信 – 學生如對學術誠信或抄襲行為有疑問,應先向授課老師查詢;如學生懷疑其他學生或違反學術誠信(抄襲行為或學術造假),可先向所屬院(部)提交投訴;院(部)將收集有關資料並組成院級委員會進行審議。如學生對審議結果有異議,可於指定期限內提出申訴,並將由大學學術誠信委員會進行審議。

  • 學生紀律 – 對其他學生出現行為偏差問題,可向專責學生紀律與獎懲的學術支援單位(學生事務處)提出投訴,情節嚴重者,將提交大學學生紀律獎懲委員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