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科技大学专注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体验及完善学习环境。据此,大学设立相关的渠道、机制和指引等,旨在加强与学生的沟通,收集其意见和处理投诉或申诉等。学生日常可与所属的班导师或学业导师交流课业内外事情或讨论相关课题,学生团体代表定期参加校级和院级会议。大学为学生提供生活辅导和心理咨询,各院所和部门恒常为学生举办不同主题的讲座和工作坊,促进师生联络沟通。

大学亦会利用WeMust,师生咨询会议,班导师制等,适时收集学生对教学,科研,校园设施服务和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整合分析和研究,以提升大学整体教学和学生服务的水平。

为了保障学生的权利,学生可就相关问题作出查询、申诉或投诉。学生在提出投诉时,应先了解大学的投诉机制与流程。另外,学生亦应以诚实态度实名作出投诉,并提供相应左证数据。未具名之投诉或查询,将不获处理及回复。如学生以虚假资料作出投诉,将被视为无效及会被驳回。大学保留权利就学生不当行为引用学生纪律程序。

投诉事宜可分为两个范畴︰

  • 学习成绩复核申诉︰如学生认为最终成绩不合理,可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 其他投诉︰学生可就学院/通识教育部事宜、行政事务,学术支持、学生社团、学术诚信及学生纪律问题提出投诉。



1.       学习成绩复核申诉︰

  • 如果学生需要对学习成绩作出申诉并要求复核成绩,可在成绩公布后的十个工作天内,到所属学院/通识教育部递交填妥的「成绩复核申请表」并缴交手续费,逾期不予受理。特殊情况以大学最新公布为准。复核时间由递交申请表及缴妥手续费起计,一般需时约二十个工作天,具体所需时间将视乎申请复核成绩科目的实际情况而定,详情请在提交复核申请时向所属学院/通识教育部查询。

  • 经复核后,如学习成绩等级有所更改,该科目之复核手续费将获退回。

2.       其他投诉︰

  • 学院/通识教育部事宜 – 有关院(部)层面的行政、支持、教学安排等事宜,由所属院(部)根据内部指引处理。学生可向所属院(部)提交投诉。

  • 行政事务/学术支持 – 可向相关行政或学术支持单位作出投诉并磋商解决问题。

  • 学生社团 – 可向专责监管学生社团的学术支持单位(学生事务处)提出投诉。

  • 学术诚信 – 学生如对学术诚信或抄袭行为有疑问,应先向授课老师查询;如学生怀疑其他学生或违反学术诚信(抄袭行为或学术造假),可先向所属院(部)提交投诉;院(部)将收集有关资料并组成院级委员会进行审议。如学生对审议结果有异议,可于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诉,并将由大学学术诚信委员会进行审议。

  • 学生纪律 – 对其他学生出现行为偏差问题,可向专责学生纪律与奖惩的学术支持单位(学生事务处)提出投诉,情节严重者,将提交大学学生纪律奖惩委员会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