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学术成绩优异及综合能力突出的本科毕业生,同时激励学生在校学习的积极性,营造积极向上的大学氛围,自2022/2023学年起,大学对原有「校长优秀生榜」奖励制度改革为「校长优秀生奖」。
获取「校长优秀生奖」的毕业生,累计平均绩点须达3.80或以上,如属应届毕业生,累计平均积点将以毕业当学期的上一个学期截止的累计平均积点界定。若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毕业生将丧失资格。具体如下:
符合资格的学生须于毕业当学年的3月份内向所属学院提交申请(申请表);
学院评选委员会将综合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及各项能力表现等,甄选及推荐最优秀者参加大学入围评选,经大学最终评选后,最优秀的毕业生将获颁校长优秀生金奖,其他入围者将获颁银奖;
获奖名单将适时公布,名单将名留校史;
获奖者将获颁校长优秀生相应的奖牌和奖状。